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48号)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77号)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,我局对近期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批意见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日。
二、公示期内,申报企业对审批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,应将陈述材料报市、区主管部门审查确认(姑苏区企业直接报我局审查确认);涉及人员资料原件审核的,应将人员资料原件报我局审查。审查后,各项资料原件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上传至我局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批意见有异议的,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。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,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,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的应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12 | 苏州平江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 | 核准暂定叁级 | 不符合 | 1.最新申报表未上传;2.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. |
13 | 苏州苏华置业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| 不符合 | 核人员资料原件。 |
14 | 苏州旺泉置业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| 不符合 | 核繆茂超、郑晓慧、杨岩友、瞿维平资料原件。 |
10 | 吴江市海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| 不符合 | 1.徐永生超过退休年龄;2.核陈良荣、吴建忠、倪菊华资料原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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